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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散文組佳作】 這是一篇散文

法三A 洪健智

 

  正文開始。


  這是一篇投稿東吳大學第三十四屆雙溪現代文學獎的散文作品。別遲疑,上一句是內文,這一句也是。

  身為作者,我必須開宗明義宣稱這是一篇散文,表明它出現的原因、創作的意圖、事件的發生脈絡,確保這篇散文句句屬實,打從第一句開始,毫無一點虛構成分,也毫無矯飾之情深藏其中,如此避免以散文之名行小說之實,遭致虛構感人親情、愛情或各種敘事情節的小說筆法於散文當中,或謀求減輕字數壓力以獲獎的功利化思考等疑慮。

  但都投稿了,哪有不想獲獎的?

  除非有任何一篇文學獎或副刊投稿作品附註:「本文僅為純文學貢獻心力,不願獲獎,不必刊登」這難道是作者與審稿人間的紙上傳情?或者是戒嚴時期的間諜,秘密傳送情報?沒有任何公開意圖,那何必投稿?此類公開場域中出現的作品,或是為了名聲,或是為了稿費,執意把自己所得獎額捐出,不免公孫布被之譏,更有謀求名聲之嫌。

  當然,可能有那麼一篇作品存在過,卻從未公開,而無法證實。

  現代人處處可見表演慾望的展現,無可厚非,三不五時上臉書發表動態當打招呼,彷彿不這麼做,大家便容易忘記有這個人存在,即使打個卡也希望有人按讚。

  文字書寫當中,除了自我溝通,具有私密特質的日記,以及工具價值的筆記外,絕大多數的書寫都含有一種表演的企圖,意圖被別人看見、獲得讚賞,何況當今出版現況中,不乏有日記或筆記等作品出現;又或者,向他人敘說「我有寫日記的習慣耶」、「爸媽,請你們尊重我的隱私,千萬不要來翻我的日記呦」、「這次考試前我都有仔細閱讀事先整理好的筆記」等,即便未將內容呈現,仍具有對外公開的效果,達到表演的完成。

  只要是表達──能夠被別人聽見的表達,儘管毫無溝通可言,仍然具有證明自己精神與價值存在的功能;也只有表達之後,才有可能進一步去爭取些什麼。倘若沒有任何黑人主張自由權利,非裔美國人民權運動便不可能發生,當今有色人種的權利便不被看見,無法獲得實質平等的法律上權利;沒有人挑戰父權與異性戀霸權的社會,便無法產生當今性別平等的觀念。

  任何讀到這篇文章的人可能認為,本文出現在散文獎來稿作品中,態度輕蔑、不認真,沒有一點創作者該有的樣子,如此的為文態度,或許還可以算是大眾文學的筆調,但絕不可能,也絕不應該出現在以純文學為主流的文學獎場域,何況我也只是個沒沒無聞的學生,何來的資格藉由正式的創作狀態,質疑散文的存在。

  撇除鯨向海及楊佳嫻等「網路作家」,我未曾讀過九把刀、橘子等「大眾」型網路小說家的作品,我所閱讀的當代華文出版作品,大多數出版社仍近乎於純文學派系,諸如九歌、印刻文學、麥田出版、逗點文創、黑眼睛文化、聯合文學、寶瓶文化等等(以上按照筆畫排列,劃分派系,占領讀者,似乎有種出版社霸權的意味)。

  的確,這篇文章有極大的可能性與其他散文作品風格迥異,放在文學獎中會是種賭注,但我仍是認真的,要藉由此一機會發聲,否則,大可以虛構一篇特別的生活小事,或者是發人深省的親情事蹟,輔之以琢磨過的文筆,如此而為,即便未獲文學獎,雖不中亦不遠矣,仍足以堪稱為一篇正統的散文作品。

  但散文的內容實不以美感經驗為限,只要是非韻文,都有機會被納入散文類別,某種程度跟資源回收桶沒什麼不同,況且,從未有文學獎限定來稿作品必須具備美感經驗或感性筆調。

  這是一篇散文作品。

  即便這真的不像一篇正統的散文作品,但打從一開始,把它投在文學獎散文組類別裡,它就成了散文,差別只在好或壞,有沒有得到評審的肯認。由此可知,作者並非全然已死,對於文本,仍具有最初的詮釋權,爾後才真正脫離作者,隨著讀者解讀、歷史沉浮。

  放在文學獎之中,第一讀者──評審掌握了生殺大權,可以把文本與作者抹煞,使該篇文章不見天日,好聽一點,作者仍可以把寫作當成一種興趣聊以自慰、排悶解憂;難聽一點,便是關在象牙塔裡自娛,堪稱為一種文青式的腦內打手槍,包括本文各種主題龐雜,卻又似是而非的論述(例如即將出現,絕大多數文藝青年都琅琅上口,批判資本主義的語句,以及掉書袋)等皆是如此。

  受消費文化壓迫,各種現代人的精神文明病,社交封閉、自覺孤獨、生活漫無目的導致鎮日渾渾噩噩等,顯示創造性逐漸凋零;再加上,文字具有可以被累積的特性。總有一天,各種人物、事件的組合都將被描述完畢,差別只在於時代背景,以及事件發生在不同主角的不同生命階段。僅就交通工具而言,從騎馬變成腳踏車、變成摩托車、再變成U-bike。

  小說方面,俄國形式主義學者卜羅普(Vladimir Propp),於《民間故事型態學》(Morphology of Folk Tale,1928),羅列三十一種故事結構的組成要素及其功能,如主角離開原生地(或某種抽象性的依賴)、遭遇困難、相遇貴人得到幫助等。幾乎所有的小說,不是顛倒其中順序、逆勢操作,便是自投羅網於各種結構的排列組合當中。

  難道重複敘事成了一種人類文明自證己存的方式?倘若散文被歸納出系統性的結構之後,是否等同宣告「散文已死」?一旦非正統的散文作品出現,是否有辦法突破散文的創作模式?

  這是一篇企圖用盡手段,貼近真實的散文。

  看似作者冗長的獨白,具有一定的表演性質,但角色只有作者一個人,不涉及任何故事情節,敘事毫無結構,角色的功能上,作者將不會陷於任何待解決的困境──除了文學獎,這個存在於現實生活中的關卡之外。

  這篇散文現在進行式的特質,令所有參與本次雙溪現代文學獎散文組──不論工作人員或評審,都能見證這篇散文的真實性,參與創作,使之臻至完成,這篇散文時時刻刻與現實生活掛勾,產生關連,達到了對於散文作品必須真實的要求……。

  本文結束。

  即便這篇文章看似尚未完成,但我必須宣稱,到此為止,這篇散文結束了,如同第一段,這當然也是內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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